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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通过纽约州信息自由法申请儿童和家庭服务办公室的记录
如果您要求获得与虐待儿童报告有关的记录, (CPS/ACS记录),请将您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寄给纽约州虐待儿童中央登记处(SCR),地址如下。
SCR服务中心
P.O. Box 4480
Albany, NY 12204
如果你通过FOIL提交对CPS/ACS记录的请求,根据FOIL ,你的请求将被拒绝,你将被指示遵循上述的程序。
请注意,向SCR提出的任何请求必须包括你所请求的每个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的记录。
概述
信息自由法》(FOIL), 《纽约州公职人员法》第6条(第84-90节) ,规定公众有权查阅政府机构保存的记录,但有某些例外。
"记录 " 是指由本机构保存、持有、归档、制作或复制的任何实物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报表、检查、备忘录、意见、文件夹、档案、书籍、手册、小册子、表格、文件、设计、绘图、地图、照片、信件、微缩胶片、计算机磁带或磁盘、规则、条例或守则。
了解更多关于 记录访问和Open FOIL NY 。
请求记录
所有记录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法提交。
- 使用 Open FOIL NY online form 。
-
,将书面申请寄到。
记录访问官员
纽约州儿童和家庭服务办公室
52 Washington Street, Room 137 North
Rensselaer, New York 12144 - 将书面请求发送至 : FOIL@ocfs.ny.gov
-
亲自提交记录申请: 方向: 记录获取办公室位于纽约州伦斯勒市华盛顿街52号的OCFS北楼。进入大楼的正门后,告诉保安人员您想提交记录申请。保安人员将与记录访问办公室联系并汇出您的请求。请注意,记录在披露前需要审查。因此,文件和记录不会立即提供。
FOIL程序
在收到关于合理描述的记录的书面请求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我们将向您发送一封信:提供该记录;书面拒绝该请求;或提供一份关于收到该请求的书面确认。如果你在五(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信,请通过518-473-0599或 FOIL@ocfs.ny.gov 联系我们。
一封确认信将向你提供一个你所要求的记录的估计时间,该日期应在申请的情况下是合理的。这个日期是由你要求的文件数量、文件格式、文件的可用性、编辑任何根据FOIL不能披露的信息所需的时间、收集文件所需的时间、我们目前正在处理的请求的数量以及其他因素决定的。请注意,有时会提供延期信,要求有更多的时间来处理一个请求。
如果你要求的记录需要支付费用,你将在向你发布记录之前得到通知。根据《公职人员法》第87条(FOIL)和《公职人员法》第66-a条的规定,接收记录的副本需要付费。
除非法规另有规定,否则《公职人员法》第87(1)条授权机构对9英寸×14英寸以下的记录副本收取每页25美分的费用,或复制记录的实际成本。在确定制作记录的实际成本时,一个机构可以只包括以下内容。
- 相当于具有准备所要求的记录所需的必要技能的最低工资雇员的小时工资,如果机构雇员需要至少两小时的时间来准备所要求的记录副本。
- 为遵守该请求而向提出请求的人提供的存储设备或媒体的实际费用。
- 机构聘请外部专业服务机构准备记录副本的实际费用,但只有当机构的信息技术设备不足以准备副本时,才会使用这种服务来准备副本。
一旦所要求的记录准备好了,你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纸张、CD/DVD或USB接收记录。记录可在工作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5点在记录获取办公室(52 Washington Street, North Building, Rensselaer, NY 12144)通过预约进行检查。您可以通过拨打518-473-0599预约亲自检查记录。
上诉权
根据《公职人员法》的规定,你可以对FOIL的决定提出上诉。如果你想提交这样的上诉, ,你必须在对你的FOIL请求的书面答复后30天内提交 。请将原始记录请求的复印件和你收到的FOIL答复信的复印件与你的上诉信一起寄给。
记录上诉官
纽约州儿童和家庭服务办公室
52 Washington Street, Room 143 North
Rensselaer, New York 12144
OCFS的记录上诉官将审查该请求,如果有必要,将对记录进行二次搜索,重新审查该请求被拒绝所依据的豁免条款,和/或在必要时咨询部门律师。在收到上诉书的十(10)个工作日内,记录上诉官员将以书面形式充分解释进一步拒绝的原因,或批准全部或部分查阅所要求的记录。在此问题上,请注明FOIL申请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