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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国家雇员和求职者都有权不受基于其受保护阶层的非法歧视。 OCFS的防止歧视政策在手册中有所概述, 权利和责任。纽约州雇员手册》 。
受保护阶层是指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人群,他们在法律上受到保护,不因该特征而受到就业歧视。 受保护的阶层包括:种族、信仰、肤色、国籍、性取向、军人身份、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家庭暴力受害者身份、残疾、与怀孕有关的状况、倾向性遗传特征、先前逮捕或定罪记录、家庭状况和性别认同。 雇员和求职者也受到保护,不会因为反对非法的歧视性做法而遭到报复。
雇员和求职者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违反政策的待遇,可以在内部向反歧视调查处提出投诉。) 本投诉表 ,可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给GOER,网址是: antidiscrimination@goer.ny.gov ,或打印出来直接邮寄给GOER,地址在表上。
雇员和求职者也可以在外部向纽约州人权司、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和其他场所提出投诉。
合理便利的政策和表格
OCFS的政策是为合格的求职者提供合理的便利,使个人能够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申请过程并被考虑录用。 有关就业申请人的合理便利的信息可在政策 PPM 2154.00 - 残疾申请人和雇员的合理便利 。
接触
有关歧视的问题可直接联系 antidiscrimination@goer.ny.gov ,传真:518-473-8358,或电话:518-474-3715。
有关合理便利的问题可直接与OCFS的合理便利指定人联系,电话:518-473-7936,传真:518-474-0017,或电子邮件: ocfs.sm.Personnel@ocfs.ny.gov。
总督雇员关系办公室
反歧视调查处
帝国大厦
机构2号楼
Albany, NY 12223
电子邮件: antidiscimination@goer.n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