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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一名律师或法定监护人,请查阅以下信息,以获得可能有助于您代表正在或曾经被儿童和家庭服务办公室(OCFS)监护的客户的指导。
如果您的客户是通过纽约市儿童服务管理局(ACS)的 "接近家庭 "寄宿计划的青少年,您可以联系您客户的安置和永久性专家或ACS的 倡导办公室 帮助热线212-676-9421,以获取记录。
内容
保密性
一般来说,监察员办公室(OOTO)的记录是保密的。
见《行政法》第500[3]条;第501[1]、[4]条;第501-c[1][a]条;523条。
现有记录
OCFS可能拥有精神健康、药物滥用、医疗和/或教育记录,这些记录可能对律师为客户辩护时有用。 这并不构成对存在此类记录的通知。
对于寻求此类记录的律师来说,记录请求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 要求的记录类型(例如,教育记录、医疗记录、药物滥用治疗记录等)。
- 指定接收记录的人。
- 如果客户年满18岁或以上,则需提供一份经签署和公证的授权书,以及授权的期限。
- 在教育记录的情况下,发布的目的。
虽然有例外,但如果客户未满18岁,他或她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授权发布任何记录。
请通过 联系 页面联系OOTO,以获取律师可用于申请相关记录的表格。
需要法院命令的记录
对于正在或曾经被OCFS拘留的青少年,公布该青少年的全部记录需要有法院的命令。
见行政法第501-c条;9 NYCRR 168.7。
保护有特殊需要的人司法中心(司法中心)。
如果针对客户的案件涉及设施的工作人员,司法中心可以启动平行调查。
律师可以通过518-549-0200联系司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