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一页: 《州际儿童安置协议》(ICPC)。
关于安置儿童的州际契约(ICPC)是由所有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美属维尔京群岛颁布的一项法律,为跨州安置的儿童提供保护和服务。 该契约规定了统一的准则和程序,旨在保障每个儿童的最大利益。 纽约是第一个在1960年颁布ICPC的州(纽约社会服务法374-a)。
一般来说,ICPC适用于以下类型的跨州安置。
- 属于收养前的安置。
- 被安置到寄养机构,包括寄养家庭、集体宿舍、寄宿治疗机构和机构。
- 当父母或亲属不拥有孩子的合法监护权时,将其安置在父母和亲属那里。
ICPC不适用 ,在医疗或精神病院、精神病院或寄宿学校或任何主要是教育性质的机构中进行的跨州安置。
纽约州ICPC办公室位于OCFS的持久性服务局内。 该办公室负责管理《契约》,并作为所有收到和发出的ICPC转介的中央结算点。
如何完成ICPC申请
纽约机构和个人若想根据《国际儿童保护公约》将儿童安置在另一个州,应遵循以下适当的链接,以获得指示。
其他资源
- ICPC条款和条例全文
- ICPC国家网页 - 该网站提供各州的ICPC信息。 每个州负责更新自己的网页;一些信息可能不是最新的。
联系纽约州ICPC
- 电话:
- 518-474-9406
- 电子邮件:
- ocfs.sm.NYSICPC@ocfs.ny.gov
- 地址:
-
NYS OCFS - ICPC Unit
52 Washington Street
Room 331-332 North Building
Rensselaer, NY 12144
由于个别案件的保密性,ICPC的工作人员只能回答公众的询问,提供与ICPC程序有关的一般信息。 如果你被考虑作为一个孩子的可能安置资源,请与你当地的个案工作员或孩子的个案工作员谈谈你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