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跳到内容

无障碍导航和信息

使用以下链接快速浏览页面。每个数字是快捷键。

翻译

您正在浏览的页面是: 资格要求

谁可以接受NYSCB提供的服务?

所有服务都提供给纽约州的合法盲人居民。 法律上的失明是指在最佳矫正下,较好或较强的眼睛的视力为20/200或更低,或较好或较强的眼睛的视野受限为20度或更低。

如果你有严重的视力障碍,但不是法律上的盲人,你可能有资格获得拯救工作的服务,这将帮助你保持就业并适应你的障碍。

如果你不确定你是否是法定盲人,或者你是否有资格获得就业救助服务,纽约州统计局可以帮助你确定资格。

我如何申请?

如果你对NYSCB提供的任何项目或服务感兴趣,并希望得到一份申请表,或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帮助,请联系离你最近的 ,或拨打以下免费电话。

1-866-871-3000

Tdd: 1-866-871-6000

填写申请表,可在表格页面 ,并提交给区办公室。 然后,将安排与NYSCB顾问或代表进行初次面谈。 你也可以由学校、医生、私人盲人机构或其他社区、卫生或社会服务组织推荐。

虽然申请相当简单,但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额外的背景资料,如医疗报告、学校记录或工作经历,以后也可能需要这些资料来确定你的资格。 证实你残疾的近期医疗报告可能是有用的,可能会被要求提供。 如果没有这些资料,NYSCB将协助您获得这些信息。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根据你的资格,你的辅导员将与你一起制定个人服务计划(ISP)或个人化就业计划(IPE)。 这些计划将帮助你确定你的目标,并勾勒出实现目标的行动方案。

实现你的个人计划可能需要培训、适应性设备、课程和咨询。 你可以通过遵循这些准则,最好地利用NYSCB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