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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残疾人法

1990年,国会通过了 《美国残疾人法》 ,禁止所有雇主、劳工组织和就业机构歧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在劳动力库中,有许多合格的人可以完成所需的任务,但由于他们的残疾限制了他们生活的某个领域,所以被认为是没有能力的。

对于许多失明的美国人来说,简单的技术改造或便利措施可以帮助他们克服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 计算机软件程序、放大镜和其他适应性设备现在可以在市场上以合理的价格买到,这些设备可以为有视力障碍的人才带来改变。

美国残疾人协会出版了一本《技术援助手册》,概述了其有关无障碍的规定。 该手册还包括一份资源清单,以协助你对你的工作场所做出任何必要的调整。

联邦职业康复法

1973年的《康复法》预留了资金以协助各州开展职业康复计划。 它设立了康复服务管理局(RSA),并授权残疾人办公室负责监督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