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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纽约州儿童和家庭服务办公室的特别听证局为公民提供了一个论坛,以质疑地方和州社会服务官员做出的各种决定。
听证会在不同的领域举行,例如
- 寄养家庭的搬迁。
- 执行日间照料条例和法律。
- 执行与成人家庭院有关的法律和条例。
- 采用的申请。
- 偿还地方社会服务区的寄养支出,以及
- 与盲人和视力障碍者委员会的决定有关的问题。
此外,在过去和现在的听证会数量中,有很大一部分涉及到由国家虐待儿童中央登记处("SCR")的运作引起的听证。
SCR的听证会涉及两个方面。 首先,有听证会要求修改,或删除/封存 "指示性 "的虐待儿童报告[《社会服务法》第422(8)条]。 其次,有一些听证会,涉及寻求在儿童保育领域就业的 "指示性 "报告主体的权利,即在未来的雇主因审核要求而提供信息之前,进行听证"(《社会服务法》§ 424-a)。
在听证会之前,报告对象有权要求SCR进行行政审查,即审查案件的文件,以确定是否有实质性证据支持调查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