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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令

行政指令

21-OCFS-ADM-07 - 通过大流行法支持寄养青年和家庭

本行政指令(ADM)的目的是通知地方社会服务部门(LDSSs)和自愿授权机构(VAs)关于《通过大流行病支持寄养青少年和家庭法》的要求,2021年综合拨款法第十分部,公法(P.L.)116-260,包括暂停青少年脱离寄养,在COVID-19卫生紧急时期以前脱离寄养的青少年重新进入寄养,以及为Chafee和教育培训券追加资金。

附件。

18-OCFS-ADM-19 离家出走和无家可归青少年危机服务项目对赤贫儿童和原寄养青少年的责任

该行政指令要求离家出走和无家可归的青少年(RHY)项目在曾接受寄养的青少年或可能符合《家庭法院法》(FCA)第1092条规定的赤贫儿童定义的青少年出现在RHY项目时采取具体行动。

18-OCFS-ADM-03 (Revised) 扩大亲属监护人援助计划(KinGAP)

本ADM向地方社会服务部门和志愿机构通报了2017年法律第384章(第384章)的规定。 第384章于2017年10月23日由州长安德鲁-库莫签署。 它扩大了亲属监护人援助计划(KinGAP)的相关内容,哪些人可能有资格获得KinGAP的付款,并将某些KinGAP的付款期限延长到孩子年满21岁。 第384章所做的修改被称为 "KinGAP扩展"。

16-OCFS-ADM-18 寄养兄弟姐妹的安置、探访和联系

本行政部门向地方社会服务部门(LDSS)和志愿机构(VA)告知2016年法律第242章(该章)的规定。 本章修订了《家庭法院法》(FCA)和《社会服务法》(SSL)中有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之间接触和探视的各种条款,当其中一个或多个兄弟姐妹被赶出家门时。

17-OCFS-ADM-14 寄养儿童的家庭探视政策

本行政部门建议地方社会服务部门(LDSS)和自愿授权机构(VA)有必要在符合儿童安全和最佳利益的情况下,制定与定期育儿时间(寄养儿童的父母探视)和寄养儿童的家庭探视有关的书面政策。 该ADM指出,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接触是为了养育孩子,因此自始至终被称为养育时间。 对于其他家庭成员来说,这被称为探视。

17-OCFS-ADM-12 为寄养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牙科服务

本ADM通知当地社会服务部门(LDSS)和自愿授权机构(VA)有关提供定期口腔和/或牙齿护理筛查和转介必要牙齿护理的监管要求。

16-OCFS-ADM-09 关于寻找和应对从寄养和非寄养中失踪的儿童和青少年的协议和程序

本ADM通知地方社会服务部门(LDSS)和自愿授权机构(VA),关于对未经同意而缺席、失踪或被绑架的青少年的回应要求,这些要求在联邦《防止性贩运和加强家庭法》(该法)[P.L. 113-183]和18 NYCRR 431.8的条例中有所规定。 本手册为寻找未经同意离开、失踪或从寄养机构或其家中被绑架的儿童/青少年提供指导,并指导个案工作者在青少年返回寄养机构后如何应对。

16-OCFS-ADM-08 抚养权听证会的通知和参与要求

本行政部门就经2016年法律第14章修订的2015年法律第573章的规定向地方社会服务部门(LDSS)和自愿授权机构(VA)提供建议。 这些章节对《家庭法院法》(FCA)第10-A条进行了修订,涉及通知寄养的10岁或以上儿童并让其参与永久听证。

15-OCFS-ADM-22 14岁或以上寄养青少年的个案规划

本ADM涉及联邦《防止性贩运和加强家庭法》(P.L. 113-183)条款的实施,其重点是14岁或以上寄养青少年的个案和过渡规划。

15-OCFS-ADM-21 支持寄养儿童、青年和年轻成人的规范性经历--适用合理和谨慎的父母标准

本ADM向地方社会服务部门和自愿授权机构提供关于执行联邦《防止性贩运和加强家庭法》(P.L. 113-183)中规定的合理和谨慎的父母标准的要求信息。 这个ADM包括(1)标准、照顾者和适合年龄或发展的活动的定义,(2)利用家庭评估服务计划(FASP)和服务计划审查(SPR)实施标准的机会,以及(3)应用标准的考虑,包括照顾者的责任问题。

15-OCFS-ADM-20 为成功出院与青少年进行过渡规划

本ADM为地方社会服务部门和自愿授权机构提供指导,说明如何与所有青少年制定和实施过渡计划,为他们成功地进入成年做好准备,并讨论了对18岁及以上即将离开寄养家庭的青少年所要求的具体过渡计划。 本ADM通知LDSSs和VAs关于联邦《防止性交易和加强家庭法》(P.L.113-183)中的新要求,即向寄养至少6个月和18岁或以上离开寄养的青少年提供基本文件。

附件: 过渡计划时间表

15-OCFS-ADM-19 为成功的成年生活做计划。为16岁及以上的青少年提供另一项有计划的永久生活安排(APPLA)。

本行政法涉及联邦《防止性贩运和加强家庭法》(P.L. 113-183)的某些条款的实施,修订了使用另一个有永久资源的计划性永久生活安排(APPLA)作为永久规划目标,取消了对16岁以下寄养儿童的使用。 该政策还描述了在考虑将APPLA作为青少年的永久计划目标时必须使用的程序和文件的新标准。

15-OCFS-ADM-18 纽约州寄养儿童和青少年权利法案

本ADM通知当地地区和寄养机构关于《纽约州寄养儿童和青少年权利法案》的变化,以符合《防止性贩运和加强家庭法》(P.L. 113-183)和新的州法规的要求。 它还就向所有14岁或以上的寄养青少年分发《权利法案》的新要求提出了建议。

15-OCFS-ADM-17 《病人保护和可负担医疗法》和医疗补助到26岁

本ADM介绍了联邦《患者保护和可负担医疗法案》下的变化,该法案为某些曾被寄养的26岁以下的青年和年轻成年人提供医疗补助资格。 它还描述了根据1999年的《寄养独立法》(FCIA),对于出院时至少年满18岁且出院时未接受医疗补助的前寄养青少年,在21岁之前仍有资格获得医疗补助。

15-OCFS-ADM-13 要求对14岁及以上的寄养青年和青少年进行年度信用调查

本ADM通知地方社会服务部门和自愿授权机构,联邦法律有一项变化,要求各州为年满14岁的寄养青少年申请消费者报告。 在法律改变之前,这个年龄是16岁。 这反映了《防止性贩运和加强家庭法》(P.L. 113-183)的要求。

信息性信函

221-OCFS-INF-04 - 联邦对Chafee、ETV和Title IV-E的临时修改

本信息函的目的是告知当地社会服务部门(LDSS)和志愿机构(VA),青少年参加纽约州教育和培训券(ETV)计划必须满足的申请和资格要求。

附件: 联邦对Chafee、ETV和Title IV-E的临时变化图

21-OCFS-INF-02 - 教育和培训券申请和资格要求

本信息函的目的是告知当地社会服务部门(LDSS)和志愿机构(VA),青少年参加纽约州教育和培训券(ETV)计划必须满足的申请和资格要求。

18-OCFS-INF-04 教育和培训券的资格要求

该信息通知当地社会服务部门(LDSS)和志愿机构(Vas),青少年参加纽约州教育和培训券(ETV)计划必须满足的申请和资格要求。

地方专员备忘录

21-OCFS-LCM-32 - 经修订的2020年联邦财政年度约翰-查菲成功过渡到成年的寄养计划:独立生活拨款

约翰-H-查菲成功过渡到成年的寄养计划(CFCP)的目的是帮助现在和以前的寄养青年实现自给自足。 本地方专员备忘录(LCM)通知地方社会服务部门(LDSSs)2020年联邦财政年度(FFY)资金的CFCP分配情况,并提供FFY20查菲用于支持21岁以上青少年(老化)的金额。

附件。

21-OCFS-LCM-07 - 联邦财政年度2021年John H. Chafee成功过渡到成年的寄养计划:独立生活拨款

约翰-H-查菲成功过渡到成年的寄养计划(CFCP)的目的是帮助目前和以前的寄养青年实现自给自足。 本地方专员备忘录(LCM)通知地方社会服务部门(LDSS)2021年联邦财政年度(FFY)资金的CFCP分配情况。

附件。

纽约州政府机构

纽约州的组织/项目

联邦政府资源材料

国家组织/机构/项目

凯西--青年生活技能发展

教育资源

辅导寄养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