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安置的监督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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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邦指导意见,纽约州建立了三种类型的监管环境项目(SSP),每种项目都包括自己的监管环境(个别地点或单位),具体如下。

社区现场SSP

监管环境包括, ,但不限于

  • 公寓。
  • 房间出租。
  • 共享住房,以及
  • 与亲属(与青少年有积极关系的亲属或个人)一起生活。
学院拥有的住房SSP

术语 "学院所有 "包括学院、大学和职业学校。

受监督的环境是。

  • 宿舍,以及
  • 由学院、大学或职业学校拥有、经营或承包的房屋、公寓或其他住宅。
受监督的独立生活计划(SILP)

受监督的环境是。

  • 受监督的独立生活单元(1-4床单元)。

16-21岁的青少年可以被批准在有监督和支持的情况下独立生活在一个被批准或认证的监督环境中。

要了解更多关于既定的监督设置计划,请查阅政策 22-OCFS-ADM-02 ,监督设置计划的实施。

纽约州儿童和家庭服务办公室(OCFS)之前发布了 21-OCFS-INF-08 ,通知LDSS和VA继续为安置在受监督的独立生活计划(SILP)的青少年提供Title IV-E资金。